別讓一輩子的努力付諸流水——失智症的保障法規
Release Date:
2021-09-20
Author:
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 黃冠綸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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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智症是種腦神經退化的疾病,以認知功能障礙及日常生活功能減退為表現,最常見為記憶力衰退,也會影響判斷力、注意力、語言、空間感等能力。在複雜的現代社會中,失智症患者更容易落入金融及法律陷阱之中。若是辛苦一輩子的積蓄因為錯誤的判斷而損失,那可就太冤枉了。對於失智症患者的家庭,需要了解相關法規並提前規畫,才能得到保障。
監護宣告/輔助宣告
- 目的:避免失智症患者因為判斷、表達能力的缺陷,而做出損及權利的行為。
- 方式:向家事法院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,須提出診斷證明書。
- 說明:
若是精神障礙未達監護宣告程度,可為輔助宣告,受輔助宣告之人不會因此而喪失行為能力,只有在重要的法律行為,如:借貸、保證、信託、訴訟、重要財產處分等,須經輔助人共同同意,即雙方都要簽名才有效力。不過,在單純獲益的行為(如收禮等)以及日常生活必需的小額交易,不在此限。
- 補充:意定監護
信託
- 目的:保障失智症患者財產的權益。
- 方式:與信託業者訂定信託契約。
- 說明:
預告登記
- 目的:保護失智症患者的不動產權益
- 方式: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將所有權屬於失智症患者的不動產辦理預告登記。
- 說明:
當事人註記
- 目的:避免失智症患者身分遭冒用或被詐騙,於金融機關開戶、貸款、辦信用卡或擔任保證人等。
- 方式: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,可臨櫃、線上或郵寄辦理。
- 說明:
參考文獻
1. 法務部 (網站) - 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意定監護修正草案:自己的監護人自己選
2.我的E政府 (網站)– 預告登記
3.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(網站) – 金融註記